2012.2.26 
今天说阴不阴说晴不晴的。 
早上起来洗漱,吃饭,然后练琴,之后坐到电脑前面。 
还是老规矩,上QQ,刷微博。又上当当看了看自己喜欢的书,盘算了一下手里的零花钱,默默关掉了网页。 
又想起来算数教室的各位。发现了这个帖子。 
看到楼主在晒自己的妹子。忽然就走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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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好像已经有好长时间没有这么笨拙这么小心翼翼的去喜欢一个人了。 
喜欢他的声音,他的自然卷,他的婴儿肥... 
记得昨天小清新同学还劝我,既然他不喜欢你,你又何必费尽心思去喜欢他呢?一副过来人的口气。 
然后我没说话。 
她问我,你在想么? 
我说恩,晚上想吃糖醋里脊。 
她...... 
其实我总对那些失了恋要死要活的菇凉们说:不在乎天长地久,只在乎曾经拥有。 
却忘了自己连曾经都不曾拥有。 
天大的讽刺。 
我也说过,只要我喜欢他就够了,我不奢求他除了不讨厌我别的什么。 
可没有人是不贪心的。谁都想和喜欢的人牵手拥抱散步吃饭无话不说花前月下什么的。我也不例外。 
但是我爸---这个伟大的民间哲人说,男人,他不喜欢你,你做什么什么都是徒劳。 
我在他面前每个动作每句话每个表情每个手势甚至呼吸的频率都要仔细斟酌,恨不得将衣服上的每一个褶皱都抹平。 
就这么卑微,“低到尘埃里”因为我喜欢他。 
其实我特别花心,我敢保证,要是有一个我觉得比他更好看的男生天天出现在我视线范围内。我肯定就流着三尺长的口水移情别恋了。 
不过这种事情出现的几率真是小之又小。 
所以说,我亲爱的耶梦加得,如果我们在2014年7月之后分道扬镳,我就会结结实实的忘了你。 
如果,我人品爆发跟你考到了一起。 
对不起,我还是会喜欢你。 
 
 
 
... 
想说我真是文艺之魂大爆发。我这么风流倜傥不拘小节的汉纸竟然会写这种东西。 
应该是今天大姨妈作祟吧... 
嗯。 |